律师法规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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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的期待


  我们期待任何法律,不再是各种权力平衡的“典籍”,而真正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应具有的善化。
  我们期待真正的人民陪审制度能够确立,不再是“摆设”和“充数”的代名词,使人民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的权力得以真正实现。
  我们期待在任何一个法庭上,都能够与检察官享受平等的诉讼地位,不再担心“畅所欲言”的权利得不到基本的保障。
  我们期待律师执业遭受磨难的悲剧不会在我们身上重演,不再因狭隘的“职业报复”玷污了律师职业的神圣。
  我们期待任何一个律师,不再充当当事人与裁判者之间的“掮客”,使律师职业确立应有的尊严。
  我们期待任何一桩行政诉讼不再使律师有“虎口拔牙”的恐惧,更不至因与政府的对抗而危害律师个人的安危。
  我们期待任何一个当事人,不再将实现非法利益的企图寄托在“见利忘义”的律师身上,使得律师职业的正义属性不被玷污。
  我们期待在任何一桩案件调查中,不再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,而把公正的希望寄托给司法人员的“全面、客观”。
  我们期待那些有损律师形象的“害群之马”不再受到不应有的庇护,而降低了律师职业的社会评价。
  我们期待任何一个律师执业者不再充当“为虎作怅”的角色,以自己歪斜的“智慧”充当损害他人利益的帮凶。
  我们期待法律的天平不再向金钱和权势倾斜,不再让更多人的“身心”遭受不公正裁判的折磨。
  我们期待任何一桩错误的裁判不再经过“漫长”的抗争,加深那些倾家荡产者精神的创伤。
  我们期待任何“非司法”势力不再介入裁判,使得裁判者应有的权力得以保障,不致使法律的权威和地位受到质疑。(韩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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