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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是为了做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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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邱旭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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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有三四本书以及一堆网上搜来的资料要看完,还要写四篇文章,是平安夜、圣诞节的星期六、星期天无法闲下来,为了节省时间只能以简单的方式做饭,吃完后就请儿子大人收拾了。
这可好他碗收了、筷也洗了,但是去厨房一看,按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字来说:晕。
我简单地描述一下,碗碟洗好后就随意铺放在灶台上,有几只铺几只,筷子是横一只竖一只躺在碗旁边,汤锅是洗了盖还在餐桌上睡觉,电饭煲的锅洗了,但盖子我电饭煲身分三个地方摆着。最要命的是,水池里尽是米粒和菜渣早把下水道堵住了,餐桌上也依然是饭菜横卧。
我看得只发笑,只好把儿子从房间牵出来,让他自己看了再指导他重新收拾一遍,一边一边告诉他一个道理:学习就是为了做事,为了更好地做事,做更好的事,否则学习将没有任何意义。
看儿子在做事,我又想到了律师的培训、年轻律师的起步,其实刚刚从事律师,办第一个案件的时候的情形就象我儿子收拾碗筷是一样的。
有一位年轻律师,接了一个很简单的货款纠纷,显得特别神秘和激动,不问任何人也不告诉别人他怎么在做,似乎是想一举成名,一炮打响。
这样他准备的法律条文有几十条,凡是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条款都准备了,甚至在没有违约条款的情况下,把行政处罚法中的延期交纳罚款的罚金条款都准备了。而且是一种特别的方式做记号,为的是不让别人知道他是多么“聪明”。但是对案件的事实与证据,却没有整理也没有细究,已经交到法院的证据也是杂乱无章,为了应对法院立案的要求,胡乱地编了号和页码。
结果是到了开庭的时候,刚刚开庭就出了洋相,诉讼请求中出现依据某行政处罚法多少条多款的规定,要求被告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,把法官和对方律师都搞笑了。
紧接着开始质证,结果整个质证程序无法进行,因为他手上的证据和法官,对方律师手上序列和编码全不一致,原件和复印件的排列和序码又不一致。好在法官是一个二十多年的女法官,人非常好,很有耐心,理解他是第一次办案,结果就慢慢地一个证据一个证据地对,每核对一个证据,该律师需要先到法官面前找到那份证据,然后再到对方律师把证据找出来,然后再等对方发表意见,自己发表意见。
最后谁都没有脾气了,结果这个案件还是调解了,也算是赢了。这是遇到好法官,要是遇到脾气急燥一些,不知道会怎么样了。
去年有一起涉外工程款纠纷案件,所有的合同、协议、签证单等书面证据加起来有一千多页(这是从三大箱工程资料中筛选出来的),我让一个年轻的律师协助整理材料,要求他把证据目录做好,我对他的要求是,书上怎么做目录的,你就怎么做,保证在三五个月后,我在法庭上十五秒内迅速地根据目录找到所要的任何证据。
结果就这一个证据目录做了五次,仍然达不到效果,还一再强调你要找什么我马上就能找出来,是啊,现在是能找出来,胆三个月后、五个月后呢,当对方和你在针尖对麦芒的时候,法官在轰炸你的时候呢,你还能这么泰然自若吗?
就这么一件最简单的事,在家做了六次、跑法院三次又修改了三次证据目录,最后才在法院立上案。
我一再强调年轻律师要老律师带,就是这个原因,很多的事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,做律师入行第一件事就要学会整理材料,材料整理好了,往下开展工作才会轻松自如,有关证据目录的作用,在其它文章里我都说到过,在此就不多说了。
总之律师要在做事中,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中运用法律,充分利用已经有的程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,学习就是为了做事,为了更好地做事,做更好的事。
2005年12月26日8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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